由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限制,参加专代考试的均为理工科出身,之前也从未接受过专业的法律学习,同时因为工作年限的要求,导致绝大部分考生为在职人员,复习备考时间极为有限,所以想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考试需要一定的应试技巧。
下面笔者简单地谈一谈如何高效的复习。
上一期我们弄清楚了专代考试主要的考察范围,接下来就来聊一聊如何复习。专利法和实务两者其实是互利互惠的关系,如果有扎实的专利法基础,对实务的学习就会有偌大的帮助,而且两者都有着共同的复习资料—《审查指南》,所以读好《审查指南》尤为重要。从7月开始到9月需要同学们熟读《审查指南》。
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但是经验是由逻辑构造的”,可见冰冷的法律条文背后都蕴含着相应的法理和逻辑,要理解法条背后的法理和逻辑(除了程序法部分的期限需要通过记忆),而不是以死记硬背的方式去学习。
另外在阅读《审查指南》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建立体系,《审查指南》共分为五个部分,可以想象为五个小矮人,前面四个小矮人都跟审查有关,最后一个小矮人则是专利申请过程的程序性问题,这部分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琐碎,需要更多的时间去记忆。
以第二个小矮人为例(最重要的一个小矮人,一定要做到精读),主要涉及不授权的客体问题、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要求、三性的评价、单一性和分案申请等内容。
在阅读之前先看一下目录,对整体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后,先建立起一个框架,接着往里面填充知识点,逐渐形成知识体系,具体到细碎知识点学习时,则要多总结,以新颖性条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为例:“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在阅读《指南》对应章节(153页-169页) 后,应当做出如下总结:
1.《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所称的新颖性适用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
2.具有新颖性需要同时满足:(1)不属于现有技术;(2)没有抵触申请。
接下来脑海里就该问自己一个问题,现有技术是什么?
《专利法》第22条第5款对现有技术定义:“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总结:
1.时间维度:申请日以前;
2.地域维度:国内外;
3.为公众所知。
注意:时间和地域这两个维度在专利制度中非常重要。
接下来就要问问自己怎么样才算公众所知呢?有哪些公开方式?这样逐层问自己问题,然后找到答案并总结归纳,这样就把第一个要求给捋清楚了,接下来再来捋第二个问题,抵触申请是什么?
在阅读完《审查指南》的第155页“2.2抵触申请”这一小节后,不难发现新颖性条款中那个“;”,后面的一大段内容说的便是抵触申请,同样的道理,这样一大段话不需要逐字去背。
总结一下:
1.时间维度:申请日以前提出,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 ;
2.地域维度:向专利局提出;
3.是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简而言之就是损害新颖性)。
接下来就要问自己什么是“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这恰好是新颖性的一个审查原则)?
再回忆并总结好“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构成要件后,接着问自己新颖性除了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还有其他的审查原则吗?
此时,我们引出了新颖性的另一审查原则:单独对比原则,该原则与对比文件进行比较的基准是什么呢?
这样一来,就很顺利的引出五大审查基准(因为这五大审查基准常年活跃在专利法和实务的试卷中,所以一定要弄清楚、弄明白),做完这些,新颖性条款就算彻底搞清楚了(当然这只是新颖性章节的一部分,剩下同学们的可以自行去捋一捋),经过这番梳理,新颖性部分的知识体系已然建立起来。
这时候可能有同学会说,时间如此紧张,能看完一遍《审查指南》就不错了,没有时间去自行总结和归纳,一定要记住,办法总比困难多。上期推荐的《熙说》,专门为学员深入浅出地讲解《专利法》,即将开播的《审查指南讲解》专栏,体系化地讲解《审查指南》,能够帮同学们建立知识体系并理顺其中的逻辑。
但是到了这里还不算完,就好比学会了一套拳法,会打了不代表能在实战中打得过对手,要知道这个考试是一个筛选性质的考试,在命题的时候出题人肯定要设置一些坑,就看同学们能不能察觉出来,所以需要针对历年的真题进行练习,只有经过刻意的重复性练习才能练就火眼金睛,从而避开出题者设计的坑。
在阅读指南的同时也是需要通过历年真题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尤其是法律真题的练习),错题更是重中之重。为了便于同学们做题,之前也推荐过一个做题系统(http://www.dlrks.com/)同学们可以根据具体的考点进行专门练习,也可以按章抽题或者针对历年考题成套性地进行模拟练习。
9月-10月需要针对实务真题进行强化练习,例如实务考试肯定会涉及到新颖性的评价,这需要对两大审查原则和五大审查基准有一个非常深入的理解,在做实务真题的过程中,需要总结新颖性的正反(即有新颖性和没有新颖性)两种评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模版,同样的步骤也适用于创造性条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和不清楚、不支持条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需要同学们在前期研读《审查指南》相关内容时总结归纳。
民法学界泰斗王泽鉴老先生指出“法学的训练就在写作,一定要写,一直要写,因为写才能让你深刻。”
所以同学们不用吝啬手中的笔墨好好地、认真地把历年实务真题做上几遍!只有这样总结归纳出来的模版才是有生命力的,知识才是被内化了的。当然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在阅读完审查指南后,学习其他不太重要的内容。
说完了专利法和实务,下面来说一下相关法,虽然相关法考察的部门法较多,但是不推荐过早的开始复习,9月份开始即可。
与司法考试相比,虽然相关法涉及的法律很多,但是知识点的重复考察率很高,基本上每年90%以上的知识点都会在往年的考试中出现,所以要集中突击这些重要的知识点,便能利用最少的时间拿下最多的分值,历年相关法真题尤为重要。建议同学们着重复习前面所提到的《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这七部法律,在阅读完相关法条后,根据每个知识点找寻真题进行练习。
专利法和实务部分在完成学习后,一定要构建起一个知识体系,通过这个知识体系把零零散散的知识点串联起来,而相关法由于考的较浅,可以通过不停的练习加强印象!
最后预祝今年报考的同学们取得好成绩!